创办调查公司专门跟踪偷拍他人个人信息进行买卖获利,12月7日,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苏州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,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郭某、张某、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九个月不等,缓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,并处罚金3万元至2万元不等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郭某、张某、郭某某以西城民生商务咨询服务部的名义,接受他人调查婚外情、追踪下落等事项的委托后,采用安装定位器、购买住宿记录信息、手机定位信息等手段,共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卖给委托人,非法获利人民币42150元,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。遂作出上述判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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